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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4-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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📂 獎助教師遠距教學、數位課程、磨課師課程

獎助教師遠距教學、數位課程、磨課師課程

  • 申請資格:本校現職專任教師且符合補助核配基準者。
  • 申請及審查程序:申請教師應備妥申請表與規定應檢附之相關資料及成果,於每年731日以前向所屬系、中心提出申請,經系、中心課程委員會初審、院課程委員會複審,各院課程委員會於831日以前,將資料彙交教學發展中心報請教務會議決審。
  • 餘依法規及申請表應檢附項目辦理。
    • 符合曾獲獎助課程已滿二年,且該課程教材內容更新幅度達三分之一者,得提列修訂前後版本差異說明,重新申請獎助。
      • 註:滿二年之計算標準為獎助年度加3,如課程曾於110年度獲獎助,滿二年即為113年度。

📌歷年遠距教學與數位課程獎助清冊查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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