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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度教師改進教學方法競賽徵件(即日起至112年9月22日止)
壹、活動依據:僑光科技大學教師改進教學獎勵補助實施辦法。 貳、活動目的:增進教師教學能力,透過課程設計、教材教法、教具與資訊科技等方式,運用教案於課堂上,促進學生學習成效,提升教學品質,達到教師相互觀摩與交流之目的。 參、主辦單位: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 肆、競賽辦法: 一、參賽對象:本校專任教師(含約聘),每位教師限申請一案。 二、評分標準:
三、繳交資料: (一)報名表(如附件1)及書面成果報告(如附件2,內容以10-15頁為原則)。 (二)資料光碟:內容包含參賽簡報PPT檔、教案資料檔案(可包含多元的教材內容,如學習單、測驗題、圖片、配合教案所製作的教具或影片等)與附件2書面成果報告電子檔。 四、注意事項: (一)同一教師於獲獎後不得以相同課程或設計內容重覆提出申請,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,如有需要請自行備份留存。 (二)作品內容以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,應屬未正式發表或未與出版社合作研發之作品,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、文字資料等(若引用他人資料時需註明出處並徵得授權),作品若涉及著作權問題,須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 (三)本活動若因故無法進行時,主辦單位將於活動網頁公告,並有權決定修改、暫停或改變競賽之進行方式。 五、獎勵方式:第一名(1名)獎金新臺幣35,000元整;第二名(1名)獎金新臺幣25,000元整;第三名(1名)獎金新臺幣15,000元整;優勝(若干名)獎金新臺幣7,500元整。 伍、得獎義務:獲獎教師需提供教學觀摩。 陸、競賽時程: 一、繳件期限:即日起至 二、評選會議:採現場口頭報告,發表時間預定於 三、發表方式:每位發表者10分鐘簡報、2分鐘評審問答。現場有計時提醒,於8分鐘響鈴1聲,10分鐘截止響鈴2聲,簡報時間之掌控將列入評審依據。 四、得獎公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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