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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8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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📂 補助舉辦教師研習
補助舉辦教師研習:
- 申請資格:本校教學單位、行政單位、教師成長社群。
- 申請期間:每年1月至10月底前提出申請,研習會結束後二週內需完成結案。
- 申請程序:採隨到隨審,研習會活動前需完成申請書核章程序。
- 限制:研習會須於校內舉辦,參加人員至少1/2以上須為本校教師;活動經費超過2萬元者,須先行簽核通過。
- 餘依法規及申請書應檢附項目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