📂 獎助教師編纂教材
獎助教師編纂教材:
申請資格:
本校現職專任教師且符合補助核配基準者。
申請及審查程序:申請教師應備妥申請表與
規定應檢附之相關資料及成果
,於
每年
7
月
31
日以前
向所屬系、中心提出申請
,經系、中心及院課程委員會初審,
各院課程委員會於
8
月
31
日以前,將資料彙交教學發展中心提請審查委員會複審
,審查結果報請教務會議決審。
餘依法規及申請表應檢附項目辦理。
G1-1-獎助教師編纂教材申請表(個人) .docx
G1-2-獎助教師編纂教材-課程運用教材說明書.docx
G1-1-獎助教師編纂教材申請表(個人) .odt
G1-2-獎助教師編纂教材-課程運用教材說明書.od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