📂 補助舉辦教師研習
補助舉辦教師研習:
申請資格:本校
教學單位、行政單位、教師成長社群
。
申請期間:每年1月至10月底前提出申請,
研習會結束後二週內需
完成結案。
申請程序:
採隨到隨審,
研習會
活動前需
完成申請書核章程序。
限制:
研習會須於校內舉辦,
參加人員至少1/2以上須為本校教師;
活動經費超過
2
萬元者,須先行簽核通過
。
餘依法規及申請書應檢附項目辦理。
C-1-補助舉辦教師研習申請書(教學、行政單位).docx
C-2-補助舉辦教師研習申請書(教師成長社群).docx
C-3-補助舉辦教師研習結案報告(封面、隔頁).docx
C-4-支出憑證粘存單(填寫範例).docx
補助舉辦教師研習申請書「高教深耕計畫對應項目」欄位填表參考.pdf
C-1-補助舉辦教師研習申請書(教學、行政單位).odt
C-2-補助舉辦教師研習申請書(教師成長社群).odt
C-3-補助舉辦教師研習結案報告(封面、隔頁).odt
C-4-支出憑證粘存單(填寫範例).odt